🌸🌸🌸114年6月20日(五)為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報到日併同舉行編班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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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3-09 1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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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馮裕婕
電話:04-7531876
電子信箱:yuchieh0506@chc.edu.tw |
附件: |
彰化縣114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暨常態編班作業時程表、彰化縣國小應屆畢(修)業生升學意向調查表、臺灣手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畢業生作業操作手冊(共6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KTN817) |
主旨: |
茲訂定114年6月20日(星期五)為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報到日併同舉行編班測驗,請查照。 |
一、 |
查國民教育法第3條及第28條第2項規定,凡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其中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
二、 |
次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第2點、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2點及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將臺灣手語、本土語文與新住民語文納入正式課程供學生選習。為及早規劃師資與配送教材,請國小印發「臺灣手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由家長填寫完畢後繳回國小彙齊,並應於114年3月28日前轉送各國中,以利統計各類語言修習人數。 |
三、 |
為預先掌握國中新生實際報到人數,請國小印發「彰化縣國小應屆畢(修)業生升學意向調查表」,由家長填寫完畢後連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繳回國小彙齊並按學區轉送各國中,作為各國中班級數及教師員額數之估算基礎。倘學生欲就讀本縣總量管制學校(彰興國中、信義國中小國中部、彰泰國中、竹塘國中),應繳交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以利總量管制學校依各校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資格審查。 |
四、 |
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略以,新生入學通知單應記載:分發入學之學校名稱及地址;新生報到、學校開學、註冊及上課之日期;學生註冊須知及其他有關入學注意事項。惟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71385號函略以:「……建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統一規範入學通知單受文者名稱為『○○○之家長 啟』或『○○○之戶長 啟』(○○○係指學生姓名),內文相關資料亦比照處理。」爰請國中製發新生入學通知單時,除依法應記載之事項,切勿登載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姓名,但得設計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自行填寫或簽名之表單。 |
五、 |
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4條第1項及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國中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得採測驗再依成績高低順序以S型排列,或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數方式為依據,分配就讀班級。復按本縣114學年度縣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本次編班採S型排列方式辦理,並依本縣114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介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承辦學校為鹿鳴國中及埔鹽國中。有關編班細項事宜,由本府以實施計畫另定之。 |
六、 |
檢附「彰化縣114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暨常態編班作業時程表」、「彰化縣國小應屆畢(修)業生升學意向調查表」及「臺灣手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畢業生作業操作手冊」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