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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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05 1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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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鄭名雅
電話:04-7265727#13
電子信箱:mingya83@email.chcg.gov.tw |
附件: |
教育部令及修正條文(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416917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416917_ATTACH2.odt) |
主旨: |
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