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6-06 17:47:24 點閱:213
[類別] 標題 | [11305462] 檢送本縣通過「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認證名單、教學輔導教師認(換)證」教師名單1份供參,請貴校優先邀請名單內教師擔任薪傳教師,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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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發佈人 | 學管科 / 陳泱渝 |
時間 / 點閱 | 2024-06-06 16:31 / 62 |
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1738J號函辦理。 二、為建構初任教師支持輔導體系,教育部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13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希由中央、地方及學校協作,提供初任教師相關協助,以幫助其順利適應教學現場。 三、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重點如下: (一)對於初任教師,應遴派薪傳教師一人提供諮詢輔導至少一年。並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教師進行備課、觀課及議課;倘初任教師具代理教師年資五年以上資歷或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五年以上資歷者,得依意願配對薪傳教師。 (二)薪傳教師資格,以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之專任教師,班級經營及教學表現優良,且具服務熱忱者為原則,具有教學輔導教師或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資格者、國民教育輔導團之團員身分者為優先;校內無適合人選者,得遴派教學年資三年以上之教師,或跨校邀請。 四、檢附本縣教師通過「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認證名單、教學輔導教師認(換)證名單」1份,作為優先邀請擔任薪傳教師之參考(名單由教育部提供若有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初任教師承辦人員)。 |
附加檔案 | 0606來函附件_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認證名單、教學輔導教師認(換)證名單.ods |
張嘉文 已於 2024-06-06 17:46:07 簽收
行政公告 學管科 陳泱渝 發佈時間:2024-06-06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