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2-14 08:58:31 點閱:178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2月9日清教育字第1119000859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1日止,教案甄選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
三、參加對象: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職教師(含正式、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及志工教師可與正式教師組成團隊。
四、教案競賽組別:每組限1至3人,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五、獎勵及發表:
(一)得獎名單於111年12月底前公布於國立清華大學「性/別教育發展中心」網站,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
(二)依評審評分成績,分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獎項,各獎項主辦單位依據評審結果有權決定得從缺。
(三)獎勵:每組評選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各1名,佳作獎每組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