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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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19-11-14 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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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二) |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三) |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四) |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或學生於109年4月16日(星期四)及4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09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