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5-13 17:42:01 點閱:31
[類別] 標題 | [11404644] 有關本縣113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團員差旅費之請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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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發佈人 | 學管科 / 顏惠儀 |
時間 / 點閱 | 2025-05-13 13:48 / 90 |
內容 |
一、請團員請領輔導團差旅費時,檢送領據及收支結算表,送府辦理核銷請款。 (一)領據事由:茲收到彰化縣政府撥來113學年度直轄市、縣(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領域/議題分團差旅費補助。 (二)收支結算表:格式如附件,收支結算表之核定數即為請領金額。(合計欄請記得填寫) 二、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送府憑辦(114年5月15日前已發生之差旅費)。 三、檢附差旅費收支結算表1份。 |
附加檔案 | 團員差旅費結算表(空白).ods |
張嘉文 已於 2025-05-13 17:41:30 簽收
行政公告 學管科 顏惠儀 發佈時間:2025-05-13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