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標題 | [11404188] 【重要】有關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國小組南區初賽及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注意事項,請參賽學校務必配合辦理,請查照。 |
---|---|
單位 / 發佈人 | 社教科 / 林冠瑩 |
時間 / 點閱 | 2025-04-30 08:59 / 72 |
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國小組南區初賽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及5月14日(星期三)下午舉行,賽場位置圖及相關停車資訊請參賽學校於4月30日(星期三)後至社頭國小網站查詢。比賽當日,請在12:50以後由社頭國小北門進入校園,學校前門不開放進出。 三、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1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於好修國小舉行。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賽程表、賽場位置圖及相關停車資訊,請參賽學校於5月15日(星期四)後至好修國小網站查詢。 四、初賽報到及競賽時間:請依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第13條第5項規定完成報到。 五、凡參加本競賽之人員(含指導教師、帶隊老師、工作人員),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違反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一)競賽場地除評審、工作人員及競賽員外禁止進入。 (二)本次比賽不觀賽、不直播。 六、演說、情境式演說及朗讀競賽員一律著便服參賽,請切勿穿學校制服或運動服。 七、請協助轉知帶隊人員本次比賽辦理賽後講評,競賽員選擇不聽取賽後講評者,請保持安靜離開競賽場地。 八、依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第12點第6項規定,朗讀競賽員抽到題卷後,國語朗讀競賽員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可攜帶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國語朗讀競賽員教師組、社會組可攜帶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朗讀競賽員可攜帶「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客家語拼音方案」,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均不得攜至預備席,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九、寫字項目試墨紙統一由承辦單位提供,試墨時間含於競賽時間內,賽前不可先行試墨。 十、因桌面狀況不一,作文、國語字音字形、臺灣客語字音字形,主辦學校有準備透明墊板,參賽競賽員也可自備(但不可有任何文字、圖案),並於賽前經工作人員檢查後可攜入賽場使用。 十一、倘有疑義,國小組初賽(第三、四區)請洽社頭國小教務處;客原語複賽請洽好修國小教務處。 |
行政公告 社教科 林冠瑩 發佈時間:2025-04-3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