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044A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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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5-02-13 1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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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發布令影本pdf檔(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046295_ATTACH1.pdf) |
主旨: |
「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044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044B號函辦理。 |
二、 |
考量「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內容業已納入「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及「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設立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參考原則」規範,爰予廢止。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鄭專員,電話:(02)7736-7721。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