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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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07 1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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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科員 劉佳箴
電話:04-7531824
電子信箱:liuchia789@email.chcg.gov.tw |
附件: |
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3.odt) |
主旨: |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私立精誠高級中學、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各科(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除外)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