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21 16:10:32 點閱:152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顏惠儀 電話:04-7531930 電子信箱:may318@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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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34492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9條條文勘誤表、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344926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344926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9條條文勘誤表、第19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3999A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