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三點、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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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6-27 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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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調府教師 周峰澤
電話:04-7531874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x0610@email.chcg.gov.tw |
附件: |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規定對照表(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3.pdf) |
主旨: |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三點、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教育處處務會議113年6月11日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修 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請貴校依據本要點儘速修正校務會議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