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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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5-09 1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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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張靜宜
電話:7531873
電子信箱:ac373100@email.chcg.gov.tw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條文各1份(電子檔共2個) (376470000A_1130155315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155315_ATTACH2.odt) |
主旨: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請以全校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