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3點附件7、附件7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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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5-03 09: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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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林怡吟
電話:753-1827
電子信箱:qqww75330@chcg.gov.tw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共3件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139295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139295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139295_ATTACH3.odt) |
主旨: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3點附件7、附件7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電話:(02)7736-5540。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