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12484A號令廢止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23 07:27:25
點閱:133
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12484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年2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12484B號函。 |
二、 |
為整併相關補助要點,並達行政減量及行政簡化之效,教育部國教署以112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4868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將旨揭要點相關規定納入,該要點附表補助項目第3項辦理國際交流之編列基準第2項支應項目及基準中,已定有辦理國際教育旅行之規定。為利國際教育交流補助規定一致,爰廢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原民及特教組粘小姐,電話:(04)3706-1060。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