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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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16 1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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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調府教師 許秀如
電話:7531896
傳真:728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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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第5點修正規定(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054952_ATTACH1.pdf) |
主旨: |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魏科員,電話:02-7736-5658。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