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換場時間試行措施暨113學年度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預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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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比賽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29 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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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吳旻融
電話:7531840
電子信箱:fb1925@email.chcg.gov.tw |
主旨: |
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換場時間試行措施暨113學年度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預告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20003449號函辦理。 |
二、 |
112學年度團體項目決賽試行措施:團體項目各比賽類別之換場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且逾時無扣分機制,以人員進入舞臺始計時,逾時將由大會提醒參賽團隊掌握換場時間。 |
三、 |
前開試行措施未影響團隊參賽權益,並有助於減少團隊間換場等待時間及確保賽事流程順暢進行。建議參賽團隊可製作演出位置配置圖,事前提供協助搬運之師長及學生等人員知悉及演練,培養參賽團隊把握時效之默契;另,決賽舞臺場地將標示中心線,以供參賽團隊定位之參考。 |
四、 |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預告內容:第肆點個人項目之個別規定事項增列:「口琴獨奏」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 |
六、 |
另,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請依實際公告為準。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國立 鹿港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彰化高級中 學、勵志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達德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