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1條、第6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70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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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10 09: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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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發布令影本及法規修正條文(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444863_ATTACH1.odt、376470000A_1120444863_ATTACH2.pdf) |
主旨: |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1條、第6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70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702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